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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

 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卖方")于2009年8月14日与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买方")签订《机电产品协作合同》(以下简称"合同")。

  一、合同主要内容

  1、合同标的物:SL1500风力发电项目2028套轮毂。

  2、合同金额:33,320.04万元人民币(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,包含设备包装、运输杂费)

  3、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,买方向卖方支付批次货物金额10%的预付款;货到买方工厂后,买方向卖方支付批次货物金额40%交货款(不超过交货后的5个月);风机连续安全运行500小时(最长不超过交货后12个月),卖方开据批次货物全额增值税发票后,买方向卖方支付批次货物金额40%的货款;合同金额的10%作为质保金,设备质保期为投入使用24个月(最长不超过交货后的36个月),产品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纠纷后一次付清。以每月交货数量为一批次。

  4、合同履行期限:2009年至2010年。

  5、合同生效日期:自2009年8月14日起生效。

  6、合同违约责任:若出现违约,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;卖方未按合同期交货,每拖延一天扣罚合同额的0.1%,在未经买方同意或未满足买方需求量的情况下不得为第三方供货。

  二、交易对方情况介绍

  1、基本情况:

  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,隶属于大连重工·起重集团有限公司,与公司控股公司-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同属于一个母公司。

  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:王原,注册资本280万元整,经营范围:机电设备的成套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调试及销售;机电设备的维修、技术咨询;机电设备零配件销售等。

  2、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,曾与买方签订采购合同,2008年度与买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为7,085.38万元,2009年上半年签订的合同为1.3亿元,合同金额均为含税金额。

  3、公司与买方此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,公司在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《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》中已经包含此合同中2009年度实现的部分。

  三、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

  合同金额占公司2008年度营业收入32.79%,合同如期履行将增加公司2009年度及2010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。

  四、合同履行风险提示

  本次合同中的产品为公司的成熟产品,公司有能力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,但是该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、产品市场不确定性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和风险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

  2009年8月19日